主持人:记者秦风嘉宾: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导 赵景华
根子在法人治理不完善
主持人:*ST巨力(000880)上市7年,通过证券市场共募集了4.47亿元资金,然而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违法违规行为,却使其最终走向衰败。违规运作引爆信用风险,是导致*ST巨力
陷入目前停产状态的直接原因。*ST巨力这一典型案例,给我们以怎样的警示?
赵景华:在*ST巨力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运作、盲目多元化、股东控制权之争等多方面的问题,应当说,这些都是导致*ST巨力走向衰败的原因。但归根结底,*ST巨力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在于公司治理的缺失。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把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在实处的基础和保证,是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石,可以说,公司治理好的企业不一定不亏损,但治理不好的企业迟早会出问题。
应当看到,在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由于计划经济思路依然残存,一些上市公司改制并不彻底,公司独立性差,由此滋生了内部人控制、关联占用等顽症。在证券市场上,类似*ST巨力问题的公司并不在少数。
*ST巨力的案例提醒我们,我国证券市场公司治理基础还不牢固,规范运作的水平仍亟待提高。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科学、有效、规范、公平的公司运作机制,是当前证券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随着监管层对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不断重视和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进,一些深层次性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才刚刚开始被真正触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的水准,仍将任重而道远。
违法违规成本过低
主持人:*ST巨力虚增利润1.9亿元、欺诈配股,堪称欺诈再融资第一案,影响十分恶劣,极大破坏了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但其主要和直接责任人原董事长王清华仅获刑二年缓刑三年,原财务处副处长张传胜获刑一年缓刑二年,公司被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似乎不足以体现这一犯罪事实的严重性。这给我们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和上市公司治理带来了哪些新的思考?
赵景华:这一事实说明,违法违规成本过低,也是造成目前上市公司及高管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只要违规收益大于违规成本,上市公司违规手法就会不断翻新。在推进独立董事、类别股东表决制等制度建设,弘扬公司治理文化的同时,还必须要着力建设、完善证券市场司法体系和问责机制,以严刑峻法震慑违规者。
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我们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制约不是没有,而是缺乏震慑力,并且法律的执行力度也不够。例如《公司法》只规定了公司高管应该履行职责,但对其失职行为却缺乏相应的问责措施;而对于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关联占用等恶意行为,惩罚方式也无非是公开谴责或经济处罚。对于类似*ST巨力这类上市公司造假案件,刑事判决最高只能处以三年有期徒刑,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另外,现行法规也缺乏具体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诉讼措施。违规高管一走了之,公司则以“不知情”掩盖一切过失,损失最终还是由股东承担。因此,应当参考发达国家相关立法经验,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立法引入证券民事赔偿机制、个人破产制度等,并加重刑事处罚力度,在制度安排上遏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恶意行为。
区域信用风险不可小觑
主持人:*ST巨力走到了退市的边缘,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显得迫切而重要。您认为,*ST巨力重组还面临着哪些问题?地方政府在其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赵景华:*ST巨力退市风险已日益临近,留给*ST巨力的时间并不宽裕。因此,大股东和有关各方必须立即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认识,摒弃前嫌,携手共进,这是所有股东的根本利益所在。
当然,重组不可能一帆风顺。我注意到,大股东盛邦投资所持的股权已全部质押给了银行,这些股权能否顺利解冻,将对新的战略投资者引进有一定影响。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ST巨力退市而带来的区域信用风险。由于*ST巨力、青鸟华光、山东海龙相互担保而形成互保圈,一旦巨力退市将拖垮另两家上市公司,形成整个潍坊板块的沦陷。对此,当地政府和监管机构要有清醒认识。
潍坊地处胶东半岛,工业基础较好,近年来,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10余家,资源丰富。政府应当在推进资产重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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