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陈健健
张家界(000430)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法院文书,由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将张家界、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临湘山水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公告称,公司于2004年4月15日向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贷款3000万,期限为一年,由亚大新材料和临湘山水提供担保。2005年4月13日,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以保证资金安全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3000万元,要求亚大新材料和临湘山水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法院已裁定冻结公司、亚大新材料、临湘山水的银行存款3000万元,如不能或不能完全执行,则查封、扣押三被告的同等价值财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判决结果等相关文书。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截至2005年6月14日,张家界涉及诉讼金额本金部分共计29400万元,约占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1.06%。此前,公司在2005年一季度报告中表示,由于公司目前涉及因对外担保而引发的巨额诉讼约为2.6亿元,大量资产被查封或冻结,部分案件已审理终结进入执行阶段,因此公司在此期间将有可能遭受资产被执行所带来的损失,公司预计2005年上半年将由于非经营性因素出现亏损,亏损金额目前尚无法预计。但剔除上述非经营性因素,公司2005年上半年将盈利4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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