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信息北京6月14日电(记者田露)今日辽河油田、中捷股份、佛山照明及泰山石油四家公司率先将最新出炉的有关“红利减半纳税”政策付诸实施。
昨日,财政部联手国税总局发布有关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据此,四家公司今日均发布了关于2004年度分红派息的补充公告,其中佛山
照明原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4.80元(含税),A股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3.84元,而依据昨日通知,这些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获派发的现金变为4.32元。
中捷股份原拟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2.4元,现依据最新政策调整后,这部分股东将在税后获得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2.7元。此外,公司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变。
辽河油田2005年6月9日发布的年度分红派息公告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4元,而根据昨日财政部政策调整后,这部分股东税后实际每10股派4.5元现金。泰山石油年度分配方案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0元,而今日补充公告显示,这些股东获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
综合四家公司披露信息,其共同之处是年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均自昨日6月13日始,或在13日之后,如佛山照明将2005年6月13日确定为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6月14日为除息日;中捷股份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14日。
作者:田露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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