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方案将是双赢的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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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7:4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近期市场关于各股改试点企业的改革方案讨论非常热烈,记者也就各试点方案采访了市场各方认识,发现就目前几家试点企业的改革方案来说,紫江企业的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3股的对价支付方案,将是目前最有利于流通股股东的方案。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在随后将举行的流通股股东分类表决上,该方案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这将是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双方利益博弈的最佳结果。
海通证券研究所分析认为,该公司2005年每股收益大约在0.16元,而目前公司每股净值产为1.9元,流通股价格为3元左右,公司目前本身就非常有实际投资价值。而紫江企业此次所实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更加突出了该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对价原则计算,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需向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2.41股,方案实施后的理论市场价格为2.26元/股。但紫江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方案本着流通股东持有股份的市场价值不减少又对流通股东进行了更大的利益倾斜,每10股多付了0.59股也即10股支付3股。据国信证券基础化工行业分析师邱伟认为,“我们按照对价支付原则估计紫江企业的合理补偿区间在每10股支付1.3—2.5股之间,而今的方案确实相当程度上显示了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利益的让步,使得该方案对流通股东更为有利”。 尽管如此,市场部分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目前几家试点方案中由于部分方案缺失公正,或者部分人希望得到更高的利益补偿驱动,即使紫江企业这种相对有利的补偿方案,在其6月7日—6月13日的股东网络投票中也并不一定能获得通过。而某市场人士则一针见血地指出,流通股东情绪化导致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票的行为最终将牵累到自身利益。因为现有方案一旦遭否决之后,至少需要半年之后才能重提股改方案的时间拖延不说,长期的股权分置不利于公司利益发展和新方案是否能比现有方案更优越都是令人疑虑重重的。而更直接的是,由于作为试点公司的预期,目前股价已经脱离原有合理区间并提前融入了补偿方案合理预期的价格,而一旦方案否决股价将立即下跌并直接影响双方的利益。(中新) 作者:中 新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