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证券非法吸收209亿存款 6月7日在重庆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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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6:34 《时代信报》 | ||||||||
德恒关闭几无悬念? 信报记者 胡斯然 报道 张秀良 摄影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208.89亿元都堪称巨款。
如今,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要面对这样一笔巨款,哪怕它和震惊朝野的新疆德隆扯不上一点关系,也注定要成为中国证券行业近期焦点中的焦点…… 提起公诉 5月13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正式提起公诉,指控德隆系下属德恒证券和该公司的七名高管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书指出,截止到2004年7月27日,被告单位德恒证券公司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名,以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8918.66万元,涉及到413家单位和772个人。 “全部是委托理财的资金,”5月29日,原德恒证券一个投资顾问对记者说,其委托明细一共有2000多笔。“多的有2亿到3亿的,少的也有几百万的。” 从现有的资料看,德恒证券及各地营业部挪用客户委托理财资金的事件有:挪用上海星浩特6400万元国债、挪用苏州太湖8000万元国债、挪用渝开发(资讯 行情 论坛)4000万元保证金,挪用合金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1.44亿元国债等等。 罪名定性 该案已经定于6月7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 这是德隆系公司的第一个刑事案件。检察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但对于非法吸收存款罪,德恒不是第一家。 2004年,鞍山证券原总经理陈力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51亿元而被判刑。当时,鞍山证券在未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的情况下,仍然使用“高息债券转让单”、“证券转让单”等凭证继续向社会公众出售高息债券。 同年,原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黄炎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对于德恒涉案的七名高管,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的熊永文律师分析认为,尽管都是同一罪名,但情节及金额的不同,量刑会有所不同。 “鉴于案发前德恒证券有关责任人主动向有关部门交代了违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事实,属于自首,并且在去年德隆事发后,德恒证券即提交了详细的书面材料,详尽披露德隆操纵德恒证券的事实,有立功表现,这些情况已在公诉书中有体现,估计对其处罚可能会从宽处理。”熊永文认为。 七名被告人 据记者多方了解,外界较为关心的八名被告,除德恒证券之外,其余七名均为公司职工。分别是:原总裁韩新林、原副总裁邵义政、郭建伟,原副总会计师李普选,原投资部经理王维刚,原资产管理部经理王政,以及谢云燕。 上述人士,已于去年6月至9月间被刑事拘留。 在这七名个人被告中,原公司董事长张业光却并没有在列。德恒方面的人士告诉记者,在去年德隆危机暴发后,张业光4月份就逃往国外,“现在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 争锋焦点 对于非法吸收存款罪的定性,担任原德恒证券总裁韩新林的辩护律师陈敢,有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公司成立时是含有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2002年3月14日,中国证监会机构字(2002)68号文件规定,暂不确定德恒证券的所属类型,给予六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业务范围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执行,过渡期满后,再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公司所属类型。 2002年3月27日,重庆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含有“资产管理业务”。 六个月期满后,德恒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的专项审核没有获得证监会的批准。 德恒方面认为,至少在2003年9月之前,公司是有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目前,检察院认为,公司是没有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这一点我们要坚持自己的意见。”陈敢表示。 但记者从另外一个渠道获知,德恒方面准备放弃辩护的权利,决定不聘请律师。“如果真的这样,对七名被告人将非常不利,因为他们的行为和公司有直接关系。”熊永文说。 德恒证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请不请律师,已经不是德恒说了算,“因为现在处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托管之下,我们什么也不好说,一切还是按照法律程序走吧。” 德恒家史 重庆市工商局档案信息中心有关德恒证券的资料,清晰地记录了德隆如何规避法规,借“桥”控制德恒证券的全部过程。 德恒证券的前身是重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证券的前身是1993年4月18日成立的重庆商品交易所。1998年,国家对证券、期货业进行整顿和撤并,当年11月17日,重庆市政府批准重庆商品交易所改组并筹建重庆证券。 1999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原则同意重庆商品交易所改组及筹建证券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其中被核准入股的第二大股东是上海成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980万元,后更名上海东方教育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是上海浦东顾路工业总公司(出资1000万元)、第四大股东是上海渝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这三大股东出资总数,已经超过了原重庆商品交易所转制而成的第一大股东重庆未来投资有限公司所出资的4693万元。现在的事实表明,这三大股东都是德隆旗下企业。 2000年12月6日,重庆证券第二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把第一大股东重庆未来投资公司持有的4693万股份,分别转让给四川嘉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993万股、新疆祥和投资有限公司1900万股、天津市虹真科技资讯有限公司800万股。接手股权的三家公司也都是德隆的控股公司。此次转让完成后,德隆已完全取得了重庆证券的控制权。 2002年3月,中国证监会同意重庆证券增资扩股的批复显示,金新信托出资1.6086亿元(占股21%)成为重庆证券的第一大股东。 事实上,在此之前,德隆已经完全操纵了重庆证券,至于正式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对重庆证券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德恒证券,只是完成一次形式上的正名而已。 此后,德恒证券也就成为德隆名正言顺的“提款机”和二级市场的操作平台。 挪用成瘾 德恒证券重庆中山支路营业部总经理吴玉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确有个人理财资金被总部挪用,至于机构理财资金是否被挪用她就不太清楚了。重庆中山三路营业部总经理余树林则透露,该部个人理财总共不到1000万元,现在被保护性冻结,未被德隆挪走;而机构理财则有8000万—9000万元被德隆挪用。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有多家上市公司及当地知名企业曾通过德恒证券“委托理财”,其中重庆港九(资讯 行情 论坛)2003年5月在德恒证券重庆中山支路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自有资金账户上购买了2000万元国债,但是该国债被德恒证券擅自变卖;渝开发于2004年1月19日在德恒证券重庆中山三路营业部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4000万元保证金(德恒证券称是委托理财资金),4月23日公司在德恒证券支取保证金时被拒,后发现所存保证金已被德恒证券挪用。 重庆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2003年11月27日将5000万元全权委托德恒证券进行国债操作,但被挪用,后被迫通过法院追讨。 另据介绍,除了在重庆的两家营业部,德恒分布在各地的多家营业部实际上都成了通过委托理财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平台。 上市公司为何容易落入德恒证券的委托理财圈套?海通证券的王维对记者分析说,这主要是一些公司主营业务不佳,上市时“圈钱”的目的性过于明显,而在投资项目上却欠考虑。以至于“圈钱”成功之后,无法通过正常的项目为投资者带来相应的回报。只好把这笔钱放出去吃“利息”。 德恒的做法正好顺应了某些上市公司的想法。除股民保证金外,德恒证券长期以10%~13%的高承诺年收益率吸引客户。 重组很难 关闭还是重组?对于德恒证券来说,这是目前惟一的悬念。 但德恒一内部人士不以为然,“这也不是什么悬念了,多半关闭。” 该人士透露,从5月23日开始,德恒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清算审计。审计了三个部分:一是股民保证金(代买卖证券款);二是固定资产;三是以前的委托理财资产。 虽然审计已经结束,但结果尚不得而知。 该人士分析,作为惟一可能对德恒重组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也流露出了“重组不太可能的想法。”其实,华融托管目的就是两个,一是保证证券营业部的平稳运行,对客户起到稳定作用;二是要求在半年内把重组方案上报,现在华融已经完成了这些事情。“没有必要再掺合。” 华融上海分处办公室主任朱海涛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德恒证券重组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