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0:4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郑李扬)“总体看,股权分置改革首批4家试点公司的方案还可以,但试点方案和办法还有改革、完善的余地。”知名学者华生在日前举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论坛”上这样说道。就如何改革完善,华生提出了七大建议。 华生认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稳定市场预期不是很有利,要针对主要矛盾,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他具体分析说,当前要稳定市场,首先是稳定指数
为此,华生提出了七大建议。在试点公司的选择上,他建议,要优先选择大盘蓝筹指标股、并且含H股的公司进行试点改革。尽管方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华生认为,方案应该有一个底线:非流通股股东应有价格底线的承诺和锁定,即他们不仅承诺锁定期,还要有减持价格的承诺,承诺在何种价格下准备减持、变现,这样就使两类股东的利益一致起来。在出价方式上,华生建议,出价不是一次性的,应建立连续出价机制,使双方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为了确保改革的成功,他提出,若在投票截止日时,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率较低,公司应继续停牌,以敦促投资者参与投票。华生认为,应出台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如禁止不参与改革的企业进行再融资等;应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稳定、搞活市场,如取消红利税,引导合规资金入市等。此外,他还建议,考虑推出分类表决制度的替代办法,当公司方案连续几次都遭否决时,需有后备办法,如推出认股权证,交由市场来处理解决。 在论坛上,4家试点公司的保荐人还就各自试点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与参会者进行了交流。他们认为,能让所有股东都满意的补偿方案是不存在的,因此没有一种测算方式适用于所有公司。如果不能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试点方案显然是无法顺利推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