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高悬-拯救股市(98)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 19:12 新浪财经 | ||||||||
朱镕基总理题写的校训“不做假账”,成了监督和检查会计行业执业道德和水平的一面镜子。老实说,乍一看这个校训颇让人感到意外。作为财会人员,遵循法定的会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做账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做假账”按理应当是不言自明的会计职业道德。然而,当这四个字竟成了中国的政府首脑为中国会计教育与培训的最高学府题赠的校训,事情也就不是用常理可以推定了的。
熟悉沪深股市历程的人,大多不会对这些年来爆出的诸如做假账蒙骗上市、套取配股资格等恶意圈钱行径感到陌生。一个根本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公司,明明做了假账却可以通过层层审核,顺利上市,一个亏得一塌糊涂的上市公司,也能够按其所需将会计账目改成一朵花,经得起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道道关口,增发新股。这似乎已不完全是会计们做不做假账的问题了。 虽然从职业道德上说,从朱总理到有点理性和正义感的普通投资者,都可以要求所有财会人员“不做假账”。但职业道德毕竟只是靠着个人的良心发现与自我约束力来实现,往深了说这基本上是建立在“性本善”之上的道德约束。 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早已证明,当涉及到资本与利益时,单纯的道德约束显然太过虚弱。特别是当这种道德约束不能与相关的事后惩戒措施相挂钩时,就更显得苍白无力。 其实,大可不必去拨高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而是应当将关注重点放在相关制度建设上去,特别是要建立和实施一整套监控与惩戒机制。只有让所有人都清醒地意识到:违规者将会被打上抹不去的黑印,被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死无葬身之地,敢铤而走险者才会尽可能地减少。 “不做假账”的校训,主要还是一种教诲和劝告,基本上不含有警示的意思,比中国历史上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名言还要来得和缓。仅仅把“不做假账”作为校训还很不够,否则,即使这些高才生们在国家会计学院里将“不做假账”的校训烂熟于心,奉为圭臬,一旦出来做事遇到需要做假账时,恐怕还是会利字当字,毫不犹豫地将校训抛在一边。 (注:本文为蔡慎坤先生授权新浪网独家发布,严禁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