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清华同方公布股权改置方案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10:27 燕赵都市报 | |||||||||
紫江企业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送3股的对价,同时公司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出售股份的下限作出了明确限制。紫江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12个月期满后,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高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0%(即3.08元/股),才出售紫江企业股票。 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送10股的对价。
(根据全景评述资料整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