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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公布股权分置试点解决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03:33 第一财经日报

  首批试点方案分为两类,非流通股股东心理预期显现,实际效果均为约10送3

  本报记者 陆媛郝 渊侃 发自北京上海

  昨天(10日)19点10分,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0.SH)董事会最终通过了采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这个股权分置解决方案很快将提交股东大会表
决。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600210.SH)今日发布的公告则称方案为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紫江企业的第一大股东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的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的股份价格将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0%,即3.08元。即使股价超过了3.08元,紫江集团也未必会出售其所持股份。

  昨天上午10点,清华同方举行了一场投资人见面会,参加者为部分流通股股东,包括持有62.46万股的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基金、持有35.27万股的天同180(资讯 行情 论坛)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华同方方面称,出席见面会的流通股股东手中合计控制了近三分之一的流通股。

  清华同方第一大股东清华控股董事长荣泳霖在见面会上向部分流通股股东承诺说,全可流通之后,清华控股即使减持部分股份也要保证控股地位,将同各位股东一起致力于清华同方的业绩经营。荣泳霖认为全可流通之后,清华同方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会比较规范,大股东“一股”独自决定公司经营的局面将得到改善。

  一位要求匿名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就该方案评论说:“采用公积金转赠股本的办法,其实就是按发行价打折返还给流通股股东。这跟商城购物返券没什么区别。从历史追溯计算,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对公积金的贡献之大,远远不是10转增10就可以补偿的。如果这个方案姑且能算‘让利’的话,那么让利显然太小,是低于市场合理预期的,流通股股东应该跟非流通股股东继续谈判。”上述投资总监表示:“试点公司的方案对市场来说,是导向性的。尤其是对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600031.SH)这样的民企,我觉得非流通股股东直接拿现金出来起码是表现了一定的诚意,而且对解决股权分置就起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如果三一重工董事长想高价卖出股份,就必须把上市公司业绩扎实做上去,从这来看,全流通后将提高未来民企上市公司的质量,使价值回归。”

  一位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部副总经理评价说:“我觉得目前浮出水面的三一重工和清华同方方案,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如果把双方的投入,算一下大致比例,我们就认为相比较流通股股东的贡献而言,这些方案差距还是大了一点。而且清华同方是用公积金来转增的,比例应该更高。因为对净资产的贡献,非流通股股东是比较小的。”

  他建议说:“由于4月29日证监会发布的《通知》并未规定——如果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为方案的争论而出现拖延局面如何解决,所以我希望证监会下一步的措施是,以裁判的身份来出台能够催促双方谈拢的规定。”

  至此,首批试点公司出现了两类不同的方案:一为非流通股股东按流通股数量直接划转一定比例股权给流通股股东,赎买可流通权,以两家民企三一重工和紫江企业为代表,12日召开董事会的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000937.SZ)也可能同属此类;一为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四家中仅清华同方自成一派。

  荣正投资董事长郑培敏介绍,形成两类方案有其历史原因的一面。

  郑培敏认为,由于清华同方的流通股股东在历次融资中成本很高,不断充实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且公司在2000年时的增发价格也高达46元,到4月29日闭市时已跌去80%以上,因此在制订方案时,考虑大比例公积金转增补偿股东合乎情理。

  “如果说清华同方是雪中送炭,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则为锦上添花。”郑培敏比方道。金牛能源股价目前处于历史高位,三一重工股价和发行价比跌幅相对不大,紫江企业历史融资次数和融资额也远不及清华同方,因此后两家公司都选择了10送3的方案。

  从股本含金量的角度而言,四家公司方案的实际效应均为约10送3的水平。清华同方采取扩股的方式,总股本增加了约50%,流通股增加了100%,流通股股本扩张速度大于总股本扩张速度,EPS(每股收益)被稀释了33%,因此清华同方的实际效应也是约10送3.3。

  比较两类试点方案:大股东直接送股的方式更加简单,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不增加,意味着不会摊薄EPS;而公积金定向转增的方式无可避免要摊薄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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