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强制30家信托公司4月底前披露年报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银监会18日颁布《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信托投资公司披露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该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一是年度报告,包括自营资产财
务会计报告、信托资产管理会计报告、公司治理、经营概况等信息;二是重大事项临时报告,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临时发布公告予以披露。
银监会有关人士介绍说,办法提出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将在3年内分阶段进行。而首批被要求信息披露的中诚信托、新华信托、大连华信信托、上海国际信托等30家公司,将于今年4月底以前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
据悉,目前全国已获重新登记、领取金融许可证的信托投资公司有59家。截至2004年9月末,正常经营的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总额达768亿元,管理的信托财产总额2123亿元。
银监局有关人士指出,提高信托业信息披露程度是强化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市场约束、加强透明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信托投资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有助于客户和相关利益人分析判断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从外部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是信托监管的有效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