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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通股交易成迷局 隐性全流通猜想顿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 10:54 经济观察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证实,1月6日,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一笔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申请。有消息称该上市公司为罗牛山,但尚未得到公司方面的证实。

  自《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发布以来,非流通股转让牵动着市场的神经,对于全流通问题又一次有了种种猜测。

  当前市场最为关注的是,这是否意味着非流通股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

  不久前管理层对“C股市场”的说法予以否定,但仍有不少分析人士指出,原本让市场投资者盼望已久的“A股含权”的预期似乎已经破灭,从这一层面上来说,《规则》对市场的冲击力之大可想而知了。二级市场开年即告大跌,与此不无关系。

  隐性全流通?

  股权分置解决方案的不确定性,成为影响2005年证券市场走向的重要因素。

  “要破目前的死局,还需要管理层拿出更实质性的措施。”正如部分市场人士所言,投资者期待出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实质性措施。目前的条件可能还不成熟,但管理层可以对流通股是否含权做出明确表态,不使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补偿成为“乌托邦”。

  有分析人士认为,《规则》的实施,是新年首个交易日股指下跌的深层次原因。事实上,《规则》发布伊始,市场就普遍认为其将是全流通出台的前奏,并有业内人士及部分媒体提出了“C股市场”的说法,但这一说法很快被管理层否认。

  对此,华夏证券高级研究员袁建军认为:“撇开其他事情不说,我们就从《规则》当中的具体操作办法来看,这一政策也很容易就转化成全流通。例如当中的‘T+30’的操作办法,谁能说什么时候就变成‘T+20’、‘T+10’甚至和现在一样了呢?这其实是个很容易实现的技术步骤,只要管理层主观上愿意,那么和现在的二级市场接轨不会是难事。”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2004年10月坊间就有不少传言,称管理层正在着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并可能在年底出台一些与非流通股转让有关的规定,现在看来《规则》的发布似乎是印证了当时的传闻。

  “其实,管理层出台这一《规则》也应当是考虑到市场将会有全流通的猜测,因此在推出这一《规则》的时机上也是做了充分的考虑。”天一证券发言人杨晟认为,“年底通常是市场资金面最为吃紧的时候,而过了这一时期机构头寸会开始宽松,《规则》推出后,真正的实施是在元旦之后,市场承受力相对较好。鉴于管理层用心良苦,将《规则》说成是全流通的前奏当然也就不无道理。”

  影响偏利空

  业内普遍认为,《规则》是一个偏利空的消息,但其影响究竟有多大,袁建军认为:“当前市场并没有对影响形成共识,如果讨论继续深入,或许问题出现得越多,影响也就会越大。”

  不过目前市场主要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非流通股市场的推出将使流通股价中枢大幅下移,向非流通股转让价格靠拢。

  “这对A股是不负责任的,”一家会计咨询公司的会计师刘先生认为,“非流通股转让市场出台是避重就轻,把股权分置问题搁到了一边。”

  市场人士张卫星把允许非流通股在交易所转让的行为评论为:“这是个完全错误的事情。过去通过拍卖公司或者产权交易场所就有非流通股转让,但存在并非合理。过去的非流通股转让是非法的,现在进行规范并非就合法了。”

  他强调:“由于中国股市股权分置的特殊原因,目前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产权关系普遍不清,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产权不清的东西是不能交易的。”张把非流通股转让打了一个比方,他这样质问:“黑车交易中,卖车的人未必是车的主人,所以卖得便宜,二级市场肯定暴跌。你想想,偷来的车都可以合法化,那以后谁还买车呢?”

  另一种观点认为非流通股的流通对目前A股的价格影响不大。广发小盘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基金投资管理部负责人陈仕德认为,非流通股的场内协议转让必然加速A股市场股价的结构调整,但不是个简单的流通股股价向非流通股股价靠拢,或者非流通股股价向流通股股价靠拢的问题,对那些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的公司,非流通股的转让会存在高溢价,而对那些资产质量差、盈利能力不强的公司的股价,非流通股转让将形成较大的向下压力。

  而对于目前非流通股转让表面上超乎寻常的平静,国都证券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吴明认为,抱有持币待购心理者大有人在,而持有非流通股者也在等着水涨船高。

  吴明认为,业界有这样一种猜测,如果非流通股市场的方案遭到市场强烈抵制,不排除监管层中止。“或者在形式上不修改,但实质上不允许。如果出现过度投资,我想监管部门应该是设计了后备方案的。”

  对于后市,张卫星的观点比较悲观,他认为:“非流通股市场的形成和壮大是不言而喻的,市场是交易机制,只要有买方和卖方,发展起来后,A股只会崩溃。不仅仅机构投资者会大量进入,个人投资者也会集合起来,市场还会出现交易撮合中心,这样股权分置问题以后就没有办法解决了。”

  另一种结果

  非流通股转让市场的出现,从另一个层面上看,证监会似乎正在试图加大自己在非流通股转让市场的话语权。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平台,证监会将从原先归口于各地政府的产权交易所手中拿回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

  然而,各地产交所对这一《规则》的发布反应比较平静。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总裁常进勇告诉记者,去年开始,高交所“完全走入了交易所规模化交易的黄金时代”,“最近每天都有几十单的股权转让”,其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屈指可数”。而高交所股权登记托管中心、交易一部总经理建平认为,现在新规定要求非流通股转让要进场交易,这一块高交所还是有机会的,可以提供一些延伸的服务。“对我们来说,等于是增加了一个证券交易所环节,并不是叫停。比如我们可以做一些前沿的东西,为有转让意向的公司做策划,找寻一些受让方。”据他透露,目前正有多家高交所受理的上市公司,准备到证交所进行非流通股转让挂牌。

  常进勇称:“非流通股转让业务我们完全能做好,很多的上市公司都没有专门的人员来做这个工作,而我们可以提供一个完善的服务。”而且,“高交所有一些信息披露的优势。比如在这儿托管登记的企业有相当的数量,我们的队伍素质比较高,有过几年的相关经验。”

  他否认了在这方面产权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所存在竞争的说法,他认为,证券交易所的公信力为业内公认,但如果没有产权交易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参与则存在遗憾,并不能真正提高转让效率。“即使我们去开展工作,我们也不是作为重点去开展,我们只会是一个顾问,因为淘金的主要工具不在我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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