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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伊利事件成为规范资本市场的新起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09:46 东方早报

  近日,伊利股份董事长郑俊怀等5名高管因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用于个人谋利被刑事拘留。这一案件涵义丰富,在一定意义上,有望促使资本市场监管运作和法律调整进入新的阶段。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相关各方曾经共襄神话制造与丑闻掩盖。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女士旗帜鲜明地主张强化监管,很多人一度认为她应该为股票市场
熊市负责。然而,假的就是假的,伪装终将剥去。事实无可争辩地证明,虚假繁荣遗祸无穷———既严重戕害了公平,又堵死了效率之路。

  自去年年中以来,我们不停地呼吁政府职能部门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而不是只顾及丑闻曝光对市场造成的所谓负面影响。我们认为,起码在现阶段的中国内地股市,再说“于发展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就是对为非作歹的纵容。

  不得不指出,对于投资者和舆论的呼吁,监管部门反应较为缓慢。直到最近一段时间,被统称为管理层的多个政府部门方显露出联手整治市场环境的迹象。此次伊利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郑俊怀等人涉案,就是管理层权衡利弊后,决定依法打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犯罪行为,不再“投鼠忌器”的结果。

  伊利事件曝光后,从新华社电讯和早报连续报道所披露信息可以读出,郑俊怀等人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用途可能与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进行MBO有关。既然最近1年多时间里,国资管理部门逐步明确了上市公司禁止MBO的规定,郑俊怀等人如果依然大做资金游戏,动用公有资金收购公有股权就是违规,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挪用要件要求就是犯罪,没有什么可以含糊对待的余地。

  此外,已有迹象显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除挪用资金以外,郑俊怀等人还涉嫌伪造伊利股份收益业绩。是否弄虚作假不久将真相大白,如果他们真的出于一己之私利而愚弄投资者,那是犯下了比挪用资金更为严重的罪行。

  从此次对伊利股份事件的处置方法能够看到,在至今为止的治理结构之下,刑事拘留伊利股份这样的国资控股上市公司、行业与地方龙头企业高管人员,系从中央到地方多个部门会商的结果。

  在肯定各部门联手遏制犯罪决心的同时,我们希望这样的会商方式有所改变,转为各部门充分进行信息沟通、共享,但各司其职、依法行事的常规模式,以提高行政监管和司法惩处的效率。

  就证监会作用而言,此次稽查发现郑俊怀等人涉嫌犯罪事实,尚不是日常监管的自然结果。如果不是今年六月中旬,伊利股份上演罢免要求单独审计公司投资项目的独立董事的闹剧,证监会有可能还不会派调查组进入公司稽查,这一大丑闻的盖子起码不会及时揭开。

  毋庸置疑,上市公司中,类似伊利股份这样暗藏黑幕的公司绝非个案,已有为数不少的公司是酿成恶劣后果之后才自动曝光的,作为直接监管者,证监会有责任将作奸犯科者抓个正着,并预防犯罪。

  惩处资本市场犯罪需要提高法律效率。12月3日,在《借鉴黄宏生案建构证券犯罪惩处机制》一文中,我们曾经提及,应该为惩治资本市场相关犯罪专门立法。最近,有媒体透露,证监会拟建议全国人大增加两项刑罪,一个是挪用客户资产罪,另一个是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罪。对此,我们认为,在实现专门立法之前,于法律修订中,有针对性地考虑打击资本市场犯罪的实际需要,不失为一个办法。

  在同一文章中,我们还提及公安经济侦查部门、检察反贪部门负有打击证券犯罪的责任。要进一步强调的是,至今为止,作为一种执法意识,相关部门对资本市场犯罪明显重视不足。须知,在宪法规定保护国家和公民合法财产制度下,资本市场犯罪同样事关重大,有关部门不积极作为严重有违委托—代理责任。

  以伊利股份事件为起点,举一反三,如果相关部门树立正确的认识、担负起应有责任,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环境有望在强化监管、遏制犯罪中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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