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闽发证券黑洞 > 正文
 

假注资违规借款 闽发事件凸显民营化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1:41 南方日报

  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闽发证券公司严重违规经营,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决定委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其进行托管经营。至此,闽发证券这家具有16年历史的福建省首家券商,最终走进了托管经营券商的序列。

  虚假“注资”控股闽发

  闽发证券成立于1988年5月,创办之始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下属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1996年7月,人民银行下发各级分行与所办证券公司脱钩的通知,闽发证券开始与人民银行脱钩。同年,中国凯利实业公司入主闽发证券。当年12月,闽发证券的资本金增至10919万元,凯利公司持有6000万股,持股比例54.95%。吴永红任法人代表的福建协盛公司持有1000万股,占股比例约为10%。 

  吴永红一度被认为是当地资本运作的“高手”,他的“事业”是通过向泉州市一信用社借款3000万元开始实现的。他利用这笔资金,通过反复抽逃,在全国各地注册20多家公司。这些公司互相担保,向银行贷款数亿元,收购闽发证券等企业的股权,一跃成为福建的“资本大鳄”。 

  1999年3月,凯利公司所持有的闽发证券股权对外转让。同年8月,由吴永红操控的福建协盛、石狮融盛等五家企业趁机受让了凯利公司的全部股份。2000年11月,闽发证券增资扩股至8亿元。吴永红利用闽发证券大股东的身份便利,操纵属于自己的福建协盛、石狮融盛等公司,挪用闽发证券客户保证金、违规银行贷款,虚假“注资”闽发证券,持有其超过51%的股份,完全控制了闽发证券公司。 

  “资本玩家”的“提款机”

  业内人士介绍了吴永红的“空手道”手法:首先将开户股民的保证金和委托理财资金打入闽发证券账外公司,再由账外公司通过虚假交易打到福建协盛及其关联公司,最后摇身变成福建协盛等对闽发证券的出资。吴永红为资金转移设立的闽发证券账外公司多达20余家。

  2001年10月,吴永红因刑事案件被公安部门通缉,仓皇出逃。闽发证券由张晓伟掌控,吴永红在境外“遥控”。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晓伟在满足吴永红要求的同时,自己也“不甘落后”,以个人或者闽发证券公司的名义挪用资金,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等,牟取巨额私利。初步统计,两人抽逃、挪用资金高达数十亿元。一位内部员工说,闽发证券成了吴永红、张晓伟的“提款机”。 

  今年4月3日,张晓伟被深圳警方带走后,闽发证券出事的消息很快传开,索债的机构投资者纷至沓来。随后,证券监管机构向闽发证券派出了工作组。 

  来自有关部门的最新消息说,闽发证券的巨额资金主要有五个去向:重仓持有A股市场的几只股票,进行国债交易,炒卖期货,汇出境外炒H股以及流入吴永红和张晓伟控制的公司。闽发证券对深沪交易所某三只股票流通盘的控盘比例一度高达97%、60%和40%。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统计资料显示,按国债现货交易量排名,闽发证券在2001年列上交所所有会员单位的第二名,2002年名列第一。去年8月,国债市场出现震荡,闽发证券损失惨重。闽发证券收购期货经纪公司,自己操作期货买卖,造成巨额亏损。闽发证券的资金还通过地下钱庄等渠道流向境外市场,炒卖H股。

  至此,我们可以说,闽发证券民营化的过程,就是其沦落为不法商人“提款机”的过程,就是一个靠玩“空手道”对券商进行资本控制的过程,就是“资本玩家”欺诈挪用股民和委托理财者的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谋取私利的过程。 

  谨防券商民营化风险

  闽发证券从国有证券公司到被虚假出资的民营企业控股,成为不法商人的“提款机”和进行资本运作的工具,直至出现巨额亏损被托管的过程,再次把金融企业的风险监控问题提到前台。

  闽发证券的教训发人深思。有关人士认为,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存亡兴衰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亚于银行。基于自有资金的积累水平、人才和管理水平、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水平等因素的限制,目前我国民营资本大规模入主证券公司的条件并不成熟。

  具有强烈投资“扩张冲动”而实力有限的民营企业,仅靠向社会融资及银行短期借贷等手段控股证券公司,并投资高风险的股市、期市、汇市及房地产,多半会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损害了股民和委托理财者的利益,还会加剧目前并不成熟的股市的震荡和投机。 

  为避免出现第二个“闽发证券”公司,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人士建议:加强对个人投资者、民营机构入主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资格审查,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加强对现有民营控股证券公司的监管;提高证券市场监管效率,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常性监督及违规惩治力度;严格控制民营控股证券公司金融产品创新;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维权组织,设立赔偿基金;加强对投资者教育的基础工作,增强投资者维权意识。 据新华社电






新浪财经24小时热门新闻排行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警惕房屋销售十大陷阱
北京12月新推楼盘一览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