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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台办法 12种证券公司高管可能被免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 10:10 CCTV《第一时间》

  今后,证券公司高管人员有了禁区。根据中国证监会今天颁布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12种公司高管将被认定为不适当人员,公司必须解除其职务。这12种可能被免职的情形包括:累计3次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或者进行监管谈话;累计3次被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累计5次对本公司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被行政处罚负有领导责任;离任时的审计报告表明,对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或者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公司其他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经营管理责任隐瞒不报;以及拒绝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关的监管信息及其
他不配合监管的情形等。办法明确规定,因为这12种原因被解职的人员,任何公司在两年内不能聘用其为高管人员。据了解,受这个管理办法约束的高管人员包括证券公司的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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