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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关于宁波银行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8:46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今日,“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在本所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本所将对该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实施以下措施: 1、当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本所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2、当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50%或-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90%或-9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 3、当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 4、 14:50之后股票达到上述临时停牌条件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本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5、本所对该股票交易进行重点监控,对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等方式蓄意拉抬股价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将采取限制帐户交易、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等措施,并视股票交易情况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及时关注本所有关风险提示或临时停牌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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