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集团:关于股东单位法人股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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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1:1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朝华集团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单位法人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据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声科技)提供信息:天声科技在2005年1月4日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的朝华集团法人股2,18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8%)于2005年9月21日解冻。天声科技已于200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该笔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800万元。截止目前,天声科技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188万股,已质押冻结2,188万股,占天声科技所持股份的100%。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