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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港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8: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北海港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关于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所诉港口货物保管合同货损纠纷一案,2005年1月31日,北海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判决北海市港务管理局赔偿中工美公司损失1,460,756.86元,北海港对赔偿负连带责任;北海市港务管理局和北海港共同承担15,119元诉讼费用。北海市港务管理局和北海港不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公司于近日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
决如下:

  1、判决北海市港务管理局和北海港共同赔偿中工美公司货差损失1,460,756.80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2、一审诉讼费用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北海市港务管理局和北海港各负担9,633元。

  现公司正与北海市港务管理局协商,以确定共同赔偿的方式。因货损纠纷一案,公司的损失不大于1,460,75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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