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钢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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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8: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股权分置改革的操作程序,大冶特钢董事会已委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相关事项作出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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