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科技: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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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8: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改革方案要点 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转增所获股份中的3.03股转让予流通股股东,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以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数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在实施本改革方案后将成为16.21股,其中增加的3.5股为流通股股东应得的转增股份,2.71股为
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2、对价安排的转增股份总数:59,927,956股,其中48,418,404股由已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对价安排的49位非流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其余30位未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对价安排但其实际应支付的11,509,552股,由银河集团和苏州盛银共同先行垫付。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另外,银河集团还特别承诺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市场出售。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30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 2005年12月9日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9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票停牌、复牌安排 1、公司股票自2005年10月31日(T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1月10日(T+10自然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将在2005年11月9日(T+9自然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5年11月9日(T+9自然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