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二OO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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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0:1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功成先生; 6、本次大会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41,235,18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6%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提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选举杨建达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杨建达先生简历刊登在2005年8月5日《证券时报》)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41,235,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魏孔尧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魏孔尧先生简历刊登在2005年8月5日《证券时报》)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41,235,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欣乐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