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36、125936) 华 西 村: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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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8: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动议和书面委托,华西村董事会在保荐机构的协助下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7股股份,在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为充分保护华西转债持有人利益,现提示如下:
1、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之前(不含股份变更登记日当日)转股而持有的股份,有权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当日及之后转股者将不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 2、为充分保护华西转债持有人利益,在公司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之前(不含股份变更登记日当日),可转债持有人均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无论公司可转债是否停牌)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 3、根据有关规定,当未转换的华西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将停止华西转债的交易。 由于截至2005年9月30日公司有39,773.3万元华西转债在市场流通,公司董事会提请华西转债的持有人注意上述事项对其产生的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