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新轧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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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5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全体监事经投票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同意票均为3票,反对票均为0票,弃权票均为0票。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在审议表决该等议案时均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通过该等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齐骢、周法、邢贵彬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