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关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权被轮候查封的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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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0: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权被轮候查封的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于2005年10月18日接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穗中法执字第1803-2号《民事裁定书》。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将有关事宜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穗中法执字第1803-2号《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广州市公证处(2005)穗证内经字第57451号公证债权文书,于2005年7月18日向被执行人广州南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福亮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三被执行人在2005年7月25日前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本案执行费。但三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29,968,232股,占总股本的17.9%)所持有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赛格证券代码:000058)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129,968,232股及红股、配股,股东代码:0800020208。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穗中法执字第1803-2号《民事裁定书》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