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0:39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0月17日上午9: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张为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68,337,64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73% 2. 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 32,40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4%。 3. 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77,351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0.4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了如下普通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沈阳赛格电子市场项目的议案;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赛格股份)拟与本公司控股91.79%的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实业)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沈阳赛格电子市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沈阳赛格电子市场项目,以自有物业的模式在沈阳市区内开办沈阳赛格电子市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5,700万人民币,占股95%,赛格实业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股1%-5%;本项目总投资预算约为6.2亿元人民币,预计资金投入期在2005至2009年。 根据深圳市政府及沈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本项投资的有关事宜尚需报请两地相关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刊登在2005年9月10日《中国证券报》第B16版、《证券时报》第A10版以及《大公报》第B11版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38,369,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4.71%;反对129,968,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35.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4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77,351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贷款额度预算的议案; 根据沈阳项目的资金进度安排,2005年下半年,本公司需要投入资金约1.55亿元,剔除5,7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已列入预算),仍需要后续投资约9,800万元(属于新增)。 鉴于贷款银行对所贷资金留存比例的要求,本次需要增加贷款额度约1.3亿元,并将后续投资约9,800万元补充列入本年度预算。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38,369,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4.71%;反对129,968,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35.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4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77,351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财务费用预算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沈阳项目,本年内需要增加贷款额度1.3亿元(含银行要求的回存部分),因此,按照本年内剩余的4个月时间计算,需要增加贷款利息支出282万元(13000万元×6.5%÷12×4个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38,369,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4.71%;反对129,968,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35.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4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77,351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房产抵押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沈阳项目,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开工,股东大会同意用公司的以下房产进行抵押,先行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 1、赛格广场四楼:该楼层建筑面积4,772.71平方米 2、赛格广场五楼:该楼层建筑面积4,994.54平方米 3、赛格广场二楼:该楼层建筑面积4,779.76平方米 4、现代之窗: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5、宝华大厦18楼:该楼层建筑面积962.76平方米 上述房产抵押只先用于办理贷款授信额度,待实际用款时再向银行申办贷款。同时,以上房产抵押的贷款银行正在选择过程中,待确定后再随贷款请示向董事会一事一报。因上述抵押贷款而发生的评估费、房产保险费、抵押登记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贷款利息另报),需要随具体办理贷款授信额度时向董事会报批。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38,369,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4.71%;反对129,968,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35.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4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77,351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青松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于2005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第B08版、《证券时报》第5版及《大公报》第B11版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载有出席会议的本公司董事及会议记录人签名的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