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0:3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接国有法人股股东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通知,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同意,采取吸收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对友谊集团进行增资扩股,由国有独资公司转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友谊集团本次增资扩股的投资方是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杨集团)、大连一方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方地产)、大连联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担保)。2005年9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大杨集团、一方地产、联合担保签署了《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革出资协议书》。本次友谊集团股份制改革实行后,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友谊集团30%的股权,仍然是友谊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保持对友谊集团的相对控股地位,大杨集团、一方地产和联合担保分别持有友谊集团27%、26%、17%的股权。友谊集团仍持有大连友谊129,600,000股,占大连友谊总股本的54.55%,仍然保持对大连友谊的控制权。 经了解,大杨集团、一方地产、联合担保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友谊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友谊集团本次增资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