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深市公告 > 正文
 

京新药业股改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8: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京新药业股改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京新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之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分别持有公司112.73万股和89.46万股国有法人股。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