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飞投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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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0:1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9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9月25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成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田青、郑爱民、田峰、郭俊东、曹玉鸥、苏洋及马建华,吴超授权田青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王铁林授权苏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子公司深圳市好时光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按帐面值2,988,203.72元转让给本公司另一子公司深圳市好时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仍持有北京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70%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好时光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具体见本公司2005-047号公告)该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田青及吴超按规定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