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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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0:1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该项改革方案的实施将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统一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项方案的表决将采取分类表决的方式,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程序上充分尊重了流通股股东的权利,方案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同意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杨瑞龙: 袁连生: 李鸿昌: 2005年09月2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