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董事会关于参股公司合资合同终止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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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0:1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参股公司合资合同终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事项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和本公司之参股公司深圳三洋华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的临时董事会决议,鉴于能源公司的合资合同将于2006年6月到期,一致同意不再续签该公司的合资合同,并在到期后终止该公司的经营且对该公司进行清算。 二、能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能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坂田工业区,资本金为500万美金,其中本公司出资比例为25%,三洋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0%,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5%。该公司主要从事镍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的制造和销售。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44.64万美元,净资产1622.53万美元,2004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290.02万美元。 三、清算原则 根据决议,能源公司的现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尽量变现为现金,能源公司支付完各种应付款项(含员工补偿金等)和清算费用后,剩余的资产由各方股东按出资比例用现金进行分配。 四、该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能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主要面对香港.中国市场的电池生产和销售。,因三洋方面重新部署在中国的生产格局,故本次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资合同并对该公司进行清算。该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5%股权,本公司03、04年度从该公司获取的投资收益占本公司当年净利润的比例略超过10%,其余年份均远低于10%。05年上半年,本公司从该公司获取的投资收益为40.81万人民币,仅占本公司净利润的2.12%。总体来看,该事项对本公司业绩的影响有限。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