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生化: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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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0:18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5年9月26日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北环大道1028号三九企业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 董事长史跃武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董事梅伟伶先生主持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0,929,0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23 %。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47,066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2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海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0,929,06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7,066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原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0,929,06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7,066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三)修改《公司章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0,929,06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7,066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春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9月27日 附件一:陈海旺先生简历 陈海旺,男,48岁,汉族,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0年至1996年在山西太化集团工作,主要负责企业管理,金融证券业务;1997年至今在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总裁助理,主要负责企业管理、资本运作、营销管理等业务。 附件二:原建民先生简历 原建民,男,41岁,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律师。本科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6月山西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班结业。1994年获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1985年至1989年在山西省司法厅工作。1989年至今在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任该所主任。九届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太原仲裁委员会首批聘任仲裁员;山西省首届十佳律师;山西省法律援助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山西证券内核委员会委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