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29、125629) 新 钢 钒: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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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8: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为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06,845,288股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经合并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十九冶金建筑公司的书面委托,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的议案》;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五、通过了《关于设立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设立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开采白马铁矿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占项目公司总出资额的80%,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项目公司总出资额的20%。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让攀枝花市工科建设监理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攀枝花市工科建设监理公司100万元人民币股权中的51万元股权出让给攀钢(集团)公司,公司出让工科监理公司股权后,工科监理公司总股权仍为118万元人民币,其中,攀钢(集团)公司持股59万元,占50%;公司持股49万元,占41.53%;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持股10万元,占8.47%。 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