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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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8: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改革方案要点 1、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22,147,539股为基数,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23,174,970股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3股股份。在该对价安排执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公司募集法人股东既不参与执行对价安排,也不获得对价,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8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0月31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27日--10月31日 三、本次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9月26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0月1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10月11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5年10月11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