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09) *ST 四通: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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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8: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深圳中联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ST四通及中联利公司董事长段峰借款合同一案,2005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中联利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华夏行借款本金1900万元及利息和罚息。
2、公司、段峰应对中联利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代为清偿后有权就其清偿部分向中联利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112,241.88元,由三被告连带负担。鉴定费3,000元由公司负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