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联发展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改方案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8: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久联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12日刊登以来,为了获得最广泛的股东基础,公司董事会通过热线电话、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并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转达给了非流通股股东。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数量的调整:
现调整为: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1320万股股票,于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对价。 (二)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增加了承诺事项现为:法定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额外承诺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久联集团承诺:在未来二年内(2005年和2006年),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可供分配利润的50%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公司第一大股东久联集团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份的交易价格不低于7.00元。 (期内若公司发生派息、送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承诺的公司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