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飞投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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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0:09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修订提案的情况,也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本公司于200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刊登于2005年8月20日《证券时报》)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9月2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5、主 持 人:董事长田青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9,3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9%,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9,318,000票,否则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具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鹏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丽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以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九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