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友网络(000693)致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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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8: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2年,聚友网络(资讯 行情 论坛)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没有在2002年、2003年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2004年,公司为上海铁通电信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近日公司及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陈健等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为此,公司及全体董事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