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股份:流通股股东10股获送3股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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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21:37 全景网 | |||||||||
全景网9月18日讯 三花股份(002050)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从而使其所持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根据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非流通股股东所送3股股票。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改革后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另外,三花集团承诺:改革后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王剑敏与三花集团、中大股份和日本东方贸易友好协商,由三花集团、中大股份和日本东方贸易为其代送270,000股股份,其中三花集团代送160,714股、中大股份代送80,357股、日本东方贸易代送28,929股。 公司董事会于9月19日发出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公布本改革说明书的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最晚于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公司将在9月28日之前(含9月28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9月28日之前(含9月28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全景网/刘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