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深市公告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美欣达对价方案为10送3.2 明确承诺违约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21:21 全景网

美欣达对价方案为10送3.2 明确承诺违约责任

  全景网 杨国萍

  全景网9月18日讯 美欣达(00203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3.2股的对价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给予的股份总数为8,294,400股。

  美欣达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美欣达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鲍凤娇、航天通信承诺,在第前述十二个月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美欣达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非流通股股东单建明、沈建军、潘玉根、许瑞林、王仲明、朱雪花和徐伟峰承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单建明、美欣达控股、鲍凤娇、航天通信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美欣达总股本的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同时,美欣达控股股东单建明及其控制的美欣达控股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十二个月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美欣达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3%,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6%;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美欣达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人民币10元,该价格将在美欣达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作相应调整[包括美欣达派发股份红利、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若公司发行可转债后由可转债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

  此外,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还表示,如果承诺人违反承诺函规定的承诺义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单建明及其控制的美欣达控股,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的限售条件而出售持有的原美欣达非流通股股份,则出售
股票
所得金额的50%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美欣达。

  美欣达还称,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9月19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公司将在2005年9月28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未能在2005年9月28日之前(含当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9月30日)的下一交易日(2005年10月10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全景网/杨国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