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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股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2.5股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21:16 全景网

飞亚股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2.5股对价

  全景网9月18日讯 飞亚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2042)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份登记日登记在册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2.5股作为对价,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的流通权。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飞亚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飞亚股份5%以上的股东飞亚集团承诺,在上
述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飞亚股份的股份总数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飞亚集团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飞亚股份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另外,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如飞亚股份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情况导致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控股股东飞亚集团承诺由其垫付因质押、冻结或其他情况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所持有的原飞亚股份非流通股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以出售
股票
价值30%之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飞亚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

证券自9月19日起停牌,最晚于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公司将在9月28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9月28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全景网/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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