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科科技: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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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21:15 全景网 | |||||||||
全景网 刘萍 全景网9月18日讯 宜科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002036)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一定比例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利益平衡的对价,流通股股东10股获付3.5股的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上述对价安排执行完成后,宜科科技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在24个月内不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新华投资、振华科技、雅戈尔承诺,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宜科科技股份总数的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作出公告。新华投资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如宜科科技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执行对价安排的,由其代为执行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执行给流通股的对价安排。如非流通股股东违反上述法定及附加承诺,其违约出售或转让所得款项全部归公司所有。 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自9月19日起停牌,最晚于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公司将在9月28日之前(含9月28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未能在9月28日之前(含9月28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复牌。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全景网/刘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