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流通股东每10股获付3股股票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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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21:13 全景网 | |||||||||
全景网 刘萍 全景网9月18日讯 大族激光(资讯 行情 论坛)(002008)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的对价安排,使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股股票。
公司并列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云峰承诺所持有的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 公司其它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届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其所持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24个月内不超过30%。 2005年9月13日,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洋浦华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华洋科技所持有的全部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12,0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8%。该等股份转让使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云峰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大族实业和高云峰正在申请豁免要约收购,该等股份转让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则由大族实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的相应对价;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则由华洋科技先行支付相应对价。大族实业承诺上述受让完成后,继续履行上述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需要履行的承诺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9月19日起停牌,最晚于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并将在9月28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9月28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全景网/刘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