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光: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3股股票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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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21:03 全景网 | |||||||||
全景网9月18日讯 广东国光(002045)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的对价股份。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广州国光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PRDF NO.1 L.L.C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
广州国光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9月19日起停牌,最晚于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9月28日之前(含9月28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5年9月28日之前(含9月28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全景网/杨国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