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生化: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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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00:2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5年9月12日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北环大道1028号三九企业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 董事长梅伟伶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0,80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17%。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19,0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1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补选史跃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0,8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春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9月1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