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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股份(002031)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1: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巨轮股份(002031)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1、改革方案要点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从而使其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即非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482万股股票,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付3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巨轮股份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本总额等财务指标均维持不变。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持股
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005年9月8日,提议改革的四个非流通股股东外轮模具公司、飞越科技公司、洪惠平、郑明略分别与非流通股股东凌峰实业公司、恒丰经贸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四个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其受让凌峰实业公司、恒丰经贸公司的股份,均严格遵照上述承诺履行股份限售条件。3、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1)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9月30日(2)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0月18日(3)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13-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14日、17日、1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9:30-10月18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4、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1)公司将申请相关证券自9月12日起停牌,最晚于9月2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2)公司将在9月21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日复牌。(3)如果公司未能在9月21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日复牌。(4)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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