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通达化工总公司、深圳市华润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鹏龙工贸公司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股股份。对价到账日,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辽通化工的非流通股股东均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辽通化工的非流通股股东还做
出了如下特别承诺:A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B在华锦集团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C华锦集团在B项承诺期满后在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且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4.84元/股(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华锦集团承诺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价格低于4.84元/股,卖出股份所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享有。D本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辽通化工的非流通股股东均做出了如下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9月28日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0月18日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8日四、本次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9月12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9月2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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