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德豪润达现有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现有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从而使现有非流通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获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流通的权利。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现有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可以获得现有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对价股份。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1、非流通股东作出的法定承诺:1)同意德豪润达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同意德豪润达报批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授权德豪润达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此方案及办理相关手续;委托德豪润达董事会召集A股
市场相关股东会议。2)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后将分步上市流通:(1)保证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本次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珠海德豪、珠海通产、深圳百利安、王晟进一步承诺:①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德豪润达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2、非流通股东做出的额外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德豪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其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8日。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0月26日。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21日-10月26日。四、本次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自2005年9月12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9月2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2、2005年9月21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5年9月21日之前(含当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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