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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0: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华帝股份(002035)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050万股股份。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一)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计划为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保持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和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如华帝股份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低于3.70元,则九洲实业和华帝经贸共同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华帝股份股票,直至累计增持
500万股或者华帝股份股票价格高于3.70元。公司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二)非流通股股东其他承诺九洲实业和华帝经贸承诺,其各自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联动投资承诺其持有的华帝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该期限届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非流通股股东谢永培、陈富华、黎均林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九洲实业、华帝经贸和联动投资一致承诺,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无需停止出售股份。所有非流通股东一致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为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自然人股东陈富华承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遵守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2日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0月24日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18日-10月24日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9月12日起停牌,最晚于9月2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2、公司董事会将在9月21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9月21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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