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通化工:控股子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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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2: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到本次公告日前,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天化)为锦化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锦化氯碱)共计担保美元1996万元,人民币36326万元。本公司与锦化氯碱无关联关系。 1、锦天化为锦化氯碱与辽宁省建设银行8万吨环氧丙烷系列技改工程贷款3048万美元提供担保,由于锦化氯碱已还归还1052万美元,截止目前担保余额1996万美元。 2、锦天化为锦化氯碱与葫芦岛市建设银行8万吨环氧丙烷系列技改工程贷款57301万元提供担保,由于锦化氯碱已还归还20975万元,截止目前担保余额36326万元。 以上担保皆为锦天化个别管理人员没有通过锦天化公司及本公司对外担保有关管理程序,及上报锦天化董事会审议及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更没有获得锦天化董事会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而签订。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锦天化为锦化氯碱与辽宁省建设银行8万吨环氧丙烷系列技改工程贷款3048万美元提供担保,期限为1999年8月23日至2014年8月24日。 该担保合同于1999年8月23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签订。 2、锦天化为锦化氯碱与葫芦岛市建设银行8万吨环氧丙烷系列技改工程贷款57301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2003年1月9日至2008年10月26日。 锦化氯碱原向辽宁省建设银行贷款62801万元,截止到2002年11月12日贷款余额57301万元未能还清。辽宁省建设银行同意展期,锦天化为该展期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于2003年1月9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签订。 上述担保锦化氯碱为锦天化都提供了反担保,承诺:为确保锦天化的权力,锦化氯碱愿意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由于贷款本金及利息延期归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三、截止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美元1996万元,人民币36326万元。占净资产的37%(按2004年经审计净资产计算)。无逾期担保。 四、担保对本公司的影响 1、锦化氯碱生产经营正常,并按期归还到期贷款,预计该担保对锦天化正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本公司正积极与有关各方联系,锦化氯碱已经承诺由其关联方承接上述担保,并于11月前全部解决。 3、本公司将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的实施,加强对所属各公司的监管力度。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在发现上述担保后,十分重视,积极与辽宁证监局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并责成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此事,争取在近期完全解除上述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 鉴于上述情况,锦天化所签署的对外担保合同,本公司、锦天化董事会及其法人代表对上述担保不予以确认。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关担保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并保留对该担保合同的抗辩权利。 五、备查文件 各方签署的《担保合同》及相关协议。 本公司对出现上述担保事件表示十分抱歉,公司将在以后的经营中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各级高管人员的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同时对下属各公司实施分公司管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解决此担保问题。并对于本事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