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独立董事关于股改方案的专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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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1:4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专项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1、公司本次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将彻底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使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方案表决和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采用分类表决的方式,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外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为股东参加表决提供网络投票系统,并实施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操作程序,有效地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2005年9月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