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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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0:2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将彻底解决公司股权分置的问题,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从而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设计、表决、实施等不同阶段采取多种措施,形成有机的体系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权益,流通股股东等中小股东利益将得到切实的保护。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洪明、俞友根、张其林 2005年9月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